山西忻州:姜保卫第108次实名举报
发布日期:2026-11-07
山西忻州:姜保卫第108次实名举报
——姜保卫第三轮第二次“反腐维权并网络检举”
(以第二轮计,总第108次)


河曲县纪委监委并“一把手”张富民同志:
最新背景: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必须牢记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同腐败水火不容,坚定走好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增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综合效能 。
实名举报人:姜保卫,男,汉族,高中文化,身份证号:140212196207073317,联系方式:158NNNNNNNN。被实名举报人:之前向贵单位实名举报后,贵单位负责查办案件但从未给过清晰答复的办案责任人。
实名举报问题:2026年9月12日,姜保卫已经向张富民同志任“一把手”的河曲县纪委监委进行实名举报。张富民同志收信至今,已经56天过去了,零回应、零回复。今天,姜保卫再次就“神达公司兼并收购山西泰益煤业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内容从未向姜保卫公开”的问题进行实名举报。
诉求:
一、请贵单位严肃查办此案具体查办责任人并就责任人单位、部门、姓名、职务信息回复实名举报人。
二、就上述实名举报问题,请贵单位就“神达公司兼并收购山西泰益煤业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内容”作出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经得起实践检验的负责任答复。
三、请贵单位作出书面、纸质、加盖公章的答复。
实名举报人:姜保卫
2026年11月8日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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